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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九十二章青鸟(2/2)

此时,天师虽然袍,却也不像是个人,倒更像是街的说书人。

很快那清的少年郎不在,一只酷似麻雀,浑蓝中泛青,好似烟雨过后的天青,清雅丽的雀鸟在原地扭晃脑。

这些年,他怕也是憋坏了。

跑了!伏地有这么大的本事,竟然能从邓布利多和天师手里跑掉?

了屋后,胡修吾凑到天师边,向天师行礼后,静静的听着张之维说书。

伴随着剧烈的疼痛,胡修吾觉到自己的在慢慢变小,上衣服法肤表面孔有东西不断生长冒贴着肤,遮挡寒风。

随后便通过飞路网,返回了霍格沃兹,回到客房,张灵玉也已经变了回来,天师也回来了。

说起伏地逃走,张之维语气都没有什么波动,并不觉得可惜,但说起那群死徒,天师的语气却凝重的许多:

既然这样,胡修吾没必要留在这里,今夜他已经浪费了不少时间,避免天师和毕游龙担心,还是先回到霍格沃兹好。

不过青鸟本并不是如火龙一般的天生灵,只是和玄猫、渡鸦,白蛇等一样通灵聪颖,会依照本能游走在灵气富裕之地,所以被世人推崇惊叹,而记载在书籍中。

毕游龙正在倾听,张之维讲述刚才和邓布利多离开后,都发生了些什么,张之维侃侃而谈,抑扬顿挫。

传说中青鸟是人神使者,是连接人与神之间的纽带,倒是和他不谋而合,

胡修吾举起翅膀,满意的着鸟

张之维净整洁,一也看不来刚刚对决过,英巫师心恐惧的化伏地

不过此时胡修吾没心情欣赏自己的样貌,叹了一气:走路都这么笨拙,更别提飞行了,看来鸟也需要练习。

张之维说:“听那个叫的人说,那些人是从一个叫阿兹卡班的地方逃来的。”

这雀鸟虽然不如乌鸦,苍鹰一样鼎鼎大名,但也不是无名之辈,

不过,胡修吾虽然变成了青鸟,但他了二十年的人,却从没有鸟的经验,很不适应用两只细长的鸟爪走路,笨拙的好似刚生的仔。

“那群死徒死伤惨重,可我们两个也还是被他们分开了心神,那个伏地就抓住时机,腾挪而走。”

见此,胡修吾莞尔,

张怀义老师说过,天师当年可是山上嘴最松的人,为此没少受老老天师教训。

那是青鸟,

“那个妖人本来上就要被我和邓布利多友逮住,结果突然有一群死徒闯了我们三者之间,救走了伏地。”

刚走了两步路,就跌倒在地上,窝在地上绒蓬松,圆的好似一个青蓝球。

“那群死徒和之前那批人完全不同,就像是昔日黄巾军一样,简直把伏地当成神一样崇敬,为了救他,视死如归,几乎是自杀式的冲向我和邓布利多。”

传说中西王母的使者,曾经领着周穆王,去见西王母。

格斯要是失误了,自己是无法变回来的,只能在医师的帮助下,慢慢恢复。

胡修吾疑惑:“奇怪,邓布利多教授不是说过,死徒已经所剩无几了,哪里来的伏地的死忠。”

又可,颜值又,也难怪西王母会豢养青鸟为自己的使者。

谁料,张之维最后竟然摇摇:“???不过那个叫伏地的妖人,还是跑了。”

胡修吾惊讶不已。

胡修吾本以为,这不过是个他已经猜到结局的故事,没想到竟然还有反转。

胡修吾回想着自己原来的模样,仗着自己对的掌控能力和了解程度,胡修吾一次就成功切换回人类模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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